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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教育專業及校園中立環境,苗栗縣政府加強宣導行政中立及教育中立相關規定

2026年8月31日【苗栗快訊】新聞中心

因應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屆,為維護教育專業及校園中立環境,苗栗縣政府日前正式發函所屬各級機關學校,向全體教職員工宣導確實遵守行政中立及教育中立相關規定,依法行政、公正執行職務,共同維護校園公平、中立的教育環境。

    苗栗縣政府表示,依《教育基本法》第6條規定,教育應本中立原則,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,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、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。教育工作攸關學生學習與成長,校園應維持多元、理性及中立的教育環境,避免教育資源及學校行政受到政治活動影響。

    此外,依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》第9條規定,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、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,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、散發、張貼文書、圖畫或其他宣傳品,亦不得辦理相關活動。苗栗縣政府提醒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全體教職員工,執行公務時應秉持依法行政、公平公正原則,不得利用職務或行政資源從事助選或其他違反行政中立之行為。

    苗栗縣政府再次重申,依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》第13條規定,自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,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應禁止政黨、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進行造訪活動,並應於辦公、活動場所各出入口明顯處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。

    苗栗縣政府呼籲所屬機關學校及人員,持續落實行政中立及依法行政原則,應依循相關法令規範辦理;如對行政中立相關規定有疑義,亦可洽詢權責單位,以確保公務執行符合相關規範,共同維護教育公平公正及校園中立環境。

--- > 資訊來源:苗栗縣政府公開新聞發布專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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