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本次報導,文化局再次強調,本案文化資產修復工程的補助案,是補助文資”所有權人蔡家(私人)”,由蔡家自行發包,並付工程款給「匯汯營造有限公司」,其中文化局是針對工程進度進行查核,至於兩造履約情形,仍須由蔡家及其委託監造呂大吉建築師處理,媒體報導與事實不符,令人遺憾。
所有權人蔡家今日亦向本局表示,本案訴訟係由其自主決定提起,相關事宜皆可自行處理,並明確表示「不需要文化局協助法律諮詢」。
報導所述的法律爭議,文化局已一再說明是私人履約爭議,且士林地方法院依據本局提所供補助修復工程的施工查核紀錄,判決「匯汯營造有限公司」必須返還約所溢領之150萬元。本案判決返還營造向蔡家溢領之費用,非本補助案依施工查核結果撥付所有人之費用,該報導刻意混為一談,實非專業報導。
另「建成呢絨布行」係私人補助案,由蔡家發包,而「前南菜園日式宿舍群」、「南港衛生大樓」係政府辦理發包案,相關程序均依文資法辦理,請該媒體自重,勿再指鹿為馬,造謠汙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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